各会员企业:
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《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工作的补充通知》(粤交运函〔2010〕1089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有关精神做好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工作的补充通知(粤交运函〔2010〕1089号).jpg
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