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物价局、广东省交通厅转发国家发改委、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、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

来源:无发布日期:2015-01-19浏览次数:3435


广东省物价局、广东省交通厅转发国家发改委、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、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

   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也是维护社会稳定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。国家决定2008年继续实行公路客运票价不针对春运加成的政策,是当前保持价格总水平和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的措施,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东群众的亲切关怀。

 

 

附件:春运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