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

来源: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 发布时间:2020-09-10 浏览次数:2678

为贯彻落实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,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改革,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,切实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,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,交通运输部提出了《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》。

意见的总体要求,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用深化改革的办法优化营商环境,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大力保护和激发交通运输市场主体活力。切实转变“重审批、轻监管”的观念,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领域监管存在的不会管、不敢管、不愿管等突出问题,形成市场自律、政府监管、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,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、满意度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、落实监管责任、健全监管规则、创新监管方式,构建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为基本手段、以重点监管为补充、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、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,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,服务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,助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。

意见指出,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实行重点监管。加强对旅客运输、危险货物运输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。加强对道路运输“两客一危”车辆、水路运输“六区一线”水域和“四类重点船舶”、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和港口客运、大中型桥梁和隧道安全、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安全等重点事项监管,采取扩大检查范围、提高检查频次等重点监管措施,重大隐患“一事一办”“专人督办”。推进实施风险分级管理,严格重大风险报备制度,实现重大风险“一企一策”“一项一案”。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管理制度,对存在近期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、因严重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、屡罚屡犯的、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投诉举报较为严重等情形的市场主体,记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,采取重点监管措施监管。

推进信用监管。推广信用承诺制,优化行政许可办理。加强全国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,做好信用信息归集、共享、公开,推进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,及时公开共享相关信用信息加强对守信主体的激励。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予以惩戒,健全信用信息修复机制。深入推进“信用交通省”建设,鼓励探索创新。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。

加强信息化监管。推进交通运输“互联网+监管”,充分利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新技术,对运输企业、车辆、船舶及各类经营行为进行精准监管。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督方式,加强跟踪指导,压实监管责任。加强现场电子取证和检测设施建设,积极推广网络监测、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,研究制定非现场执法工作制度。加大公路水路业务管理系统、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、政务服务“好差评”系统、信用交通等信息系统建设力度,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,推动实现日常监管、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、实时抄告、实时监控、实时共享。强化与工信、公安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、海关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信息资源共享。

落实对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。对于网约车、共享单车、汽车分时租赁等新业态,按照鼓励创新、趋利避害、规范发展、包容审慎原则,分领域量身定制监管规则和标准,积极培植发展新动能,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,促进新老业态深度融合发展;坚守质量和安全发展底线,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,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引导或处置。对潜在风险大、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,依法严格监管。

强化市场主体责任。督促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建立完善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,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,加强内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,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,编制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,改善安全生产条件,切实防范和降低企业生产安全的风险。鼓励和引导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公示更多的运输服务、物流数据等信息,提高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透明度。

来源:交通运输部

编辑:运输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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