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支持500万元!广州道路运输企业可以申报这些专项资金!

来源: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 发布时间:2020-05-21 浏览次数:3316

广州市道路运输企业的福利到了,以下这些专项资金适合企业申报,补助最高支持500万元!

根据企业自身情况,哪些项目更适合申报?

想要了解更多具体申报事宜,可联系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:陈主任:86010182-12  /13609045099

申报项目整理

01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-商贸物流发展项目

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业网点规划建设事项(简称“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资金”)是市级财政在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,主要用于支持广州市商业功能区(街)、专业市场(园区)、商贸物流、大型零售商业网点和肉菜农贸市场等建设发展项目的资金。

其中,商贸物流发展项目包括了:

1.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包括硬件、设备,流通领域供应链体系建设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等项目;

2.城乡配送建设项目,包括城乡三级配送中心、节点,城乡配送体系建设,城乡商贸物流配送等项目;

3.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,包括现代化冷链物流硬件设施、冷链运输设备、冷藏车辆升级改造,食品、农产品冷链,技术、标准应用及推广等项目;

4.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,包括物流标准的制定、体系研究,服务流程及操作,标准体系建设、平台及推广应用等项目;

5.商贸物流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配套服务项目。

专项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,采用奖励、贷款贴息和补助3种方式安排使用。

1、奖励。对已完成且经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项目,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%给予奖励。

2、贴息。对已完成且通过金融机构借款筹集建设资金的项目,根据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,贴息额不超过实际发生利息额,贴息年限不超过2年。

3、补助。对在建的项目,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%给予补助。对服务民生、公益性强的,或市重点支持的项目,可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%给予奖励或补助。

该细则还提出,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资金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0万元

02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事项项目

商贸物流申报项目支持范围和项目条件:

(一)专题一: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,包括商贸物流园区、物流基地、自动化物流仓储中心项目;

(二)专题二:城乡配送建设项目,包括城市共同配送中心、城市集中配送、社区末端公共配送网点、城市物流配送企业与连锁经营实体、便民服务设施、社区服务组织合作、城乡商贸物流配送项目;

(三)专题三:冷链物流建设项目,包括现代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、冷链运输设施设备、车辆升级改造、农产品冷链、现代冷链技术应用、冷链物流标准应用及推广项目;

(四)专题四: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,包括围绕标准化托盘,服务流程及操作的标准化、标准体系研究、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及推广应用、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网点建设、标准化托盘推广应用项目;

(五)专题五:电商物流发展建设项目。包括电商物流建设、农村电商物流建设、跨境电商物流建设项目;

(六)专题六:商贸物流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,包括物流公共服务平台、智慧化物流信息服务平台、物流与商贸业对接平台、标准化平台,以及商贸物流信用、认证、统计、培训、咨询、标准化宣贯等相关配套服务项目;

(七)市委、市政府明确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商贸流通领域物流项目。

采取补助、奖励方式,重点支持奖励项目。单个项目补助或奖励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%,且不超过项目已实际发生费用。单个项目补助、奖励不超过300万元。专题四仅以奖励方式扶持已完成项目。

03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

采取补助、奖励、贴息等支持方式。对确定支持的补助项目,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%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

04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事项保税物流方向

保税物流是指在海关监管区域内,包括保税区、保税仓、海关监管仓等,从事仓储、配送、运输、流通加工、装卸搬运、物流信息、方案设计等相关业务。保税物流进出口是指企业享受海关实行的“境内关外”制度以及其他税收、外汇、通关方面的特殊政策,并在海关以“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货物”“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”方式进出口的贸易方式。

保税物流企业租用保税仓库费用支持。具有保税物流进出口业绩的企业租用仓库,对承租企业按照租用时长和面积给予每月不超过10元/平方米的费用补贴,每家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80万元,且不超出企业的实际支出费用(发票总金额)50%。租用仓库费用包括租金及管理费等。仓库应为承租企业自用,不存在转租情况。

0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

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,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,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,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。

1、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%降为15%,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%(详见08年1月起实行的《企业所得税法》二十八条),连续三年,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,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。(如年纳税100万,申报通过当年,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,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,六年则减免240万);

2、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》办理享受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优惠政策,更容易获得国家、省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;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。

来源: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

编辑:运输君

声明:在尊重原创的前提下,欢迎转载本公众号文章。

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

地址: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18号4号楼
电话:020-86010182
传真:020-86010226
邮箱:gzdx86010182@163.com

关注微信公众号

©2017 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 版权所有 粤ICP备11079760号
收缩



举报黑车
查询合法车辆

咨询热线
020-8601018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