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单位:
接上级部门通知,请各会员单位将在2009年12月12日起至今,向广州市慈善会捐款的数额和捐款凭证,以传真的方式于2010年14日(星期四)上午12时前报给我会(注:去年已经上报我会的单位,此次不用重复报送),由我会集中汇总后,统一上报。
特此通知!
二○一○年一月八日
联系人:范国栋 86010182—15 传真:860102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