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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宣传推介企业服务收费办法
一、服务要求
1、本网站只面向会员企业,非会员企业暂不接受网络宣传要求。
2、宣传内容合理、合法,色情、暴力、六合彩、反动、放置木马病毒等内容容不能在本站刊登。
3、协会有选择刊登内容的权利。
4、本站宣传推介服务不设试用,最少投放二个月;需要续取得网络宣传推介服务,半年期限内必须提前15天进行续费;半年以上的续期要求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,一个月内如无其他企业的宣传要求方可续期。如果不及时续费,我们有权定给其他个人或企业。
5、宣传内容(包括宣传图片或动画)请自身制作,如果要求提供制作服务,按年费计算加收15%的费用;如不需要提供宣传条的制作服务,要求内业的排版的,按年费计算加收8%的费用。
6、投放期间,如需变更网络宣传内容和形式,需交纳网络宣传每条月租价格的10%变更费,并提交变更内容;如果需要提供变更设计,则按照网络宣传刊登年费的15%收取。
7、最终解释权属于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。
二、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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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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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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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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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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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/元/月(1个月=30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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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广告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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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
方(查看示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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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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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×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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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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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间横幅(查看示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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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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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×1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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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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浮动图片(查看示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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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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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×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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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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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页广告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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右
方(查看示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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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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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×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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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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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广告服务联系
电话:020-86010191-19
联系人:何丽敏
传真:020-86010226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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